资料中心

联系我们

咨询热线

0516-83990277

网址

www.jszhgl.com

地址

徐州市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四楼

官方微信

下载中心

浏览:508

发布日期:2020/11/21 9:29:41

返回列表

下载中心

下载中心111

下载中心

下载中心

下载中心


第十五条 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、成交供应商支付,也可由采购人支付。由中标、成交供应商支付的,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。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,原则上由中标、成交供应商支付。

 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,随中标、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,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。

  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980号)

 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“谁委托谁付费”。

 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,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。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,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。

  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[2003]857号)

  二、将《办法》第十条中“招标代理服务实行‘谁委托谁付费’”,修改为“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,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”


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徐州市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四楼 | 联系电话:0516-83990277| E-mail :2072379970@qq.com

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备案号: 苏ICP备2020059646号-1